藍牙網狀網路通訊 App Bitchat 在印度下架的爭議

用藍牙網狀網路傳訊、不需要網際網路的開源通訊 App Bitchat,10 月 3 日依印度電子與資訊科技部的要求從印度的 App Store 下架。到 10 月 31 日,命令與理由都沒有公開,凱拉拉邦高等法院 11 月 11 日審理一件要求暫停封鎖的公益訴訟。印度以外的讀者不受這次下架影響。

用藍牙網狀網路(手機之間互相轉傳訊息、不經網際網路的網路)傳訊的開源通訊 App Bitchat,10 月 3 日從印度的 App Store 下架。依開發者公開的 Apple 通知,下架是印度電子與資訊科技部依《資訊科技法》第 69A 條提出的要求,通知沒有指出哪一項內容違法。TechCrunch 當天查詢時,Google Play 在印度也找不到 Bitchat,Apple、Google 與電子與資訊科技部都沒有回應詢問。這次下架只在印度境內,依 App Store 的查詢介面,到 10 月 31 日 Bitchat 在台灣的 App Store 仍有上架。

第 69A 條授權中央政府為了主權、國防、國家安全與公共秩序等理由,以書面記錄理由的命令,要求中介業者封鎖公眾存取的資訊。依 2009 年的《資訊科技(公眾存取資訊封鎖的程序與保障)規則》,指定官員要盡量通知託管資訊的人或中介業者,到由指定官員主持、法務與內政等部會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說明。緊急時,部會的秘書可以不經說明先下令,指定官員再於 48 小時內交委員會審議。同一套規則也要求所有封鎖請求與處置都保密。

到 10 月 31 日,我們沒有找到政府對 10 月下架的公開說明,印度數位權利團體 SFLC.in 與網路自由基金會(Internet Freedom Foundation,IFF)10 月初的聲明也都提到查不到命令與理由。Bitchat 的開發者只在 X 公布了 Apple 的通知,我們沒有找到正式回應或法律行動。Apple 的通知則請開發者直接聯絡電子與資訊科技部。

我們找到的政府理由出自 7 月的另一份通知。內政部的網路犯罪協調中心 7 月 23 日依另一條規定要求 GitHub 移除 Bitchat 的程式碼倉庫,理由是這類 App 不需要註冊與電話號碼驗證,架構會妨礙合法監聽與執法調查。同一份通知也提到,這類工具可能在斷網或公共秩序事件中被用來協調違法活動。依 IFF 與印度科技政策媒體 MediaNama 的報導,7 月的通知在公開後據報已撤回或不執行。

導讀觀點

Bitchat 讓附近的手機直接轉傳訊息,最多轉傳 7 次,不需要帳號或電話號碼。有網路時,訊息也能經 Nostr 協定(一種開放的去中心化傳訊協定)的中繼站傳送。依開發者的說明文件,私訊用 Noise 協定(建立加密連線的協定框架)加密,即時連線有前向保密(金鑰日後外洩也解不開先前的訊息)、離線暫存的訊息沒有。

開發者的隱私評估文件也列出,公開頻道的內容所有參與者都看得到。裝置的識別碼不會輪換,附近的人能跨時間與地點認出同一台裝置,也能知道有人在用這個 App。

Bitchat 由志工維護,iOS 版以公共領域授權(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與修改程式碼)釋出。2025 年 7 月剛推出時,有研究者指出它的身分驗證可以被中間人攻擊(第三者假冒通訊的一方),資安公司 Trail of Bits 的評論也提到當時不應依賴它傳送敏感訊息。開發者隨後改用 Noise 協定加密,2026 年 6 月合併的一筆修正則記下一次審查找出十個嚴重或高風險的問題。修正內容沒有寫明審查者,到 10 月 31 日我們也沒有找到獨立機構的完整審查報告。

依 SFLC.in 的聲明,這次的封鎖看起來沒有期限,用第 69A 條封鎖整個通訊 App 不合比例。IFF 的主張是封鎖違憲,第 69A 條允許封鎖的範圍是違法的資訊,能在斷網時運作的通訊工具不在其中。德里高等法院 6 月在 Telegram 案則認定第 69A 條可以用來封鎖整個 App,判決引用的委員會意見寫的是那次封鎖暫時、有期限。

SFLC.in 的聲明提到,下架緊接在 10 月 2 日的一次斷網之後,並推論 App 可能因為能在斷網時通訊而成為目標。IFF 的看法是政府反對的是 App 能做到的事,跟它傳送的內容無關。政府在 7 月通知裡的理由則是這類 App 的架構會妨礙合法監聽,而且這類 App 在斷網與網路限制期間仍能通訊,可能被用來規避限制。

2009 年的規則要求封鎖請求保密,Apple 仍把通知交給了開發者。IFF 要求政府公布命令與理由,也要求 Apple 在透明度報告裡揭露,並會依資訊權法(民眾向政府申請公開資訊的法律)申請命令副本。凱拉拉邦高等法院 10 月 14 日審理一件公益訴訟(為公共利益提起的訴訟),在還沒決定是否受理的情況下要求全部被告先提交宣誓書,11 月 11 日開庭。被告包含政府部會與 Apple、Google 的印度公司。

依 IFF 的聲明,下架不會刪除已安裝的 App,但新使用者無法下載、現有使用者收不到安全更新。考慮用 Bitchat 的人,可以先看開發者放在 GitHub 上的白皮書與隱私評估文件。文件列出公開頻道的內容所有參與者都看得到,附近的人可以偵測到裝置在用這個 App,安全修正也只發在最新版。

iOS 版需要 iOS 16 以上,Android 版需要 Android 8.0 以上,兩版的介面都有正體中文。在意被附近的人認出裝置的人,用了之後這項風險仍在,開發者把輪換識別碼列為之後的工作。

中國國家網信辦(中國的網路內容主管機關)2026 年 2 月也要求 Apple 從中國的 App Store 下架 Bitchat。依開發者公開、日本科技媒體 GIGAZINE 整理的通知,Apple 寫出了引用的條文《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第 3 條。這一條規定的是業者自行做安全評估的義務,條文本身沒有寫下架。我們沒有找到公開的命令,也沒有查到期限。

依媒體報導,台灣內政部 2025 年 12 月公開宣布對小紅書的處置,要求網路業者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停止解析(讓網址查不到對應的伺服器)與限制接取。相較於印度的命令與理由都沒有公開,這次處置由政府公開宣布並引用條文,期限暫定一年。處置的對象是網路接取業者,報導沒有提到 App 商店。我們只查了這部條例與網站封鎖的討論常提到的《著作權法》(現行條文沒有命令封鎖的規定),沒有查到授權政府命令 App 商店下架特定 App 的條文。

比較各地的做法,可以看下架命令是否公開、有沒有寫出理由與期限,以及開發者與使用者有沒有機會在下架前說明或事後救濟。政策想達成的效果也要一起看。下架不會刪除已安裝的 App,封鎖能否達成政府說的執法目的,我們查不到公開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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