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方的車牌辨識與一起逮捕案
美國警方使用的 Flock 車牌辨識攝影機 8、9 月接連有新進展。Flock 縮短預設的資料保存期限,參議院小組委員會舉行聽證,佛羅里達州與德州也限制使用。一位被捕後獲不起訴的女性則對州警提起訴訟。做法都在美國境內,其他地方的讀者不受直接影響。
美國參議院的一個小組委員會 9 月 23 日針對 Flock Safety 的車牌辨識網路舉行聽證。出席作證的一位女性曾被逮捕,案情牽涉車牌辨識的紀錄,後來檢方決定不起訴。車牌辨識攝影機(ALPR)會自動拍下經過的車輛,記下車牌、時間與地點,警察之後可以查某輛車去過哪裡。台灣的交通執法也用車牌辨識系統,立法院 2022 年的一份研究報告討論過這些資料能不能挪作他用。
美國的數位權利組織 EFF 向各地機關申請公開 Flock 系統的查詢紀錄,9 月 14 日發表分析。警察查詢時應該填寫原因,EFF 找到的紀錄裡有 LOL(大笑)、idk(不知道)、TBD(待定)或亂按鍵盤的字串。其中 30 多個機關以 TBD 為原因查詢了 6,300 多次。
依 Texas Tribune 的報導,德州州長 8 月 27 日晚間下令州政府機關暫停資助 Flock 攝影機。佛羅里達州交通部 8 月 31 日發出備忘錄,要求 30 天內拆除州公路上的車牌辨識器,之後也不再核發設置許可。依 EFF 的整理,佛州市區道路與私人土地上的攝影機不在範圍內,德州的地方機關也仍可用其他經費設置。
出席聽證會的女性,是因 2025 年 10 月佛州州際公路 I-4 的一起肇事逃逸被捕,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依她向聯邦法院提出的起訴狀,Flock 攝影機在事故前兩分鐘拍到她的黑色 Dodge Durango 往東行駛,位置在事故地點西邊約三英里。依起訴狀以時間與距離的推算,事故發生時她已經往東開過事故路段。州警扣押她的車,2026 年 4 月以包含三項車禍致死罪在內的八項重罪逮捕她,她在看守所待了 13 天。
檢方 5 月 22 日決定不起訴她,執法機關隨後逮捕另一位女性,檢方指控這位女性駕駛的是一輛暗紅色的 Durango。當事人 6 月對兩位負責調查的州警提起聯邦民權訴訟,指控州警在逮捕令的宣誓書與出庭證詞聲稱她的車有損傷。她也指控州警在宣誓書裡沒有提到一通 911 報案,報案人描述的是暗紅色的 Durango,還報出部分車牌。到 10 月 1 日為止,讀不到兩位州警對這些指控的回應,佛州公路巡警隊也沒有回覆 Fox News 的詢問。
導讀觀點
依 Flock 8 月 13 日的公告,系統用機器學習模型辨識各州的車牌樣式,每筆結果附上可信度的分數。可信度低的結果不會對警察發出警示。依 Texas Tribune 的報導,Flock 的攝影機除了車牌也記錄廠牌、車型與顏色,加入 Flock 全國查詢計畫的機關可以從各地查詢彼此的資料。Flock 在同一份公告把建議與預設的保存期限從 30 天改成 7 天,既有客戶可以維持原本的設定。
十個執法團體 8 月 25 日的聯合聲明提到,車牌辨識提供調查線索但不確立有罪,採取執法行動前必須先查證。依 Flock 給 Fox News 的聲明,攝影機不負責指認加害者或決定逮捕,這起案子的紀錄也準確顯示當事人的車在事故前兩分鐘位於三英里外。佛州公路巡警隊的專責小組後來應檢方要求檢查她的車,沒有發現碰撞痕跡。當事人受訪時把問題歸在警方如何解讀攝影機的資料。
EFF 的文章提到,Flock 在 2025 年底把查詢原因從自由填寫改成下拉選單,選了哪個選項也不必證明跟實際用途相符。EFF 詢問的機關裡,有的回覆已告誡員警或改為要求填寫案號,也有警長辦公室回覆以 idk 為原因的查詢都對應到進行中的調查。依 Flock 的公告,年底前每次查詢都要填寫案件編號。系統也會自動找出異常的查詢,交給各機關的管理者檢查。
依執法團體的聯合聲明,跨轄區共享與查詢對找人、找嫌犯很重要,應該用存取控管、稽核與問責來規範。Flock 在給亞利桑那州一位郡警長的信裡主張,固定式攝影機在特定時刻拍下公共道路上清楚可見的車輛,不違反憲法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搜索與扣押的條款)。EFF 的文章則提到,警察查詢手機位置紀錄要向法官申請令狀,查詢車牌辨識資料庫則不需要。公益律師事務所 Institute for Justice 9 月發布修訂的模範法案(給各州立法參考的條文範本),多數情況下要先取得令狀才能查詢歷史位置資料,事務所出席聽證會的法律顧問表示這不會妨礙尋找失蹤兒童或失竊車輛。
佛州交通部的備忘錄把撤除的理由寫成部署數量急遽增加,加上濫用的報告、資料隱私的疑慮與監控計畫。依 Flock 給 Texas Tribune 的聲明,這項技術協助偵破重大犯罪、尋找失蹤者與找回失竊車輛,Flock 的公告也提到 7 月偵測到超過 1,000 名失蹤者與 2 萬多輛失竊車輛。亞利桑那州一位郡警長 8 月終止了跟 Flock 的合約,在聽證會作證時表示,公司對新機型有沒有使用 AI 的說明與實際不符。郡內反走私小組的車輛與拖車仍使用非 Flock 的車牌辨識器。
台灣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允許警察在犯罪常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公共場所用監視器或其他科技工具蒐集資料,除了調查需要保存的以外,最晚一年內銷毀。立法院 2022 年 1 月的一份研究報告把車牌號碼列為可間接識別的個人資料,並檢討行政執行署與警察合作、在蘇花改用車牌辨識系統攔截查扣欠繳罰鍰車輛的試辦。報告的結論是,交通執法的系統要改作其他用途,應該先修法寫明目的與要件。美國的爭論集中在查詢前要不要令狀,台灣的這份報告著重在資料能不能挪作他用。
住在美國的讀者可以查所在地的警察機關有沒有公開 Flock 的透明度頁面。依 Flock 的公告,已有超過 1,500 個機關公開,頁面以機關自己的說明列出政策、保存期限、共享對象與查詢活動。頁面由各機關自行決定是否公開,沒有公開的機關就查不到。
其他地方的讀者沒有需要調整的設定。之後可以留意佛州民事訴訟的調解與審理進度、參議院小組委員會主席 8 月宣布的調查,以及 Flock 承諾年底前強制採用的案件編號與異常查詢偵測是否落實。
比較各地的做法時,隱私方面可以問查詢是否需要法官核准、紀錄保存多久。問責方面可以問查詢紀錄有沒有人稽核、濫用能不能被發現。治安方面可以問系統實際協助找到多少失蹤者與失竊車輛,以及撤除之後的破案情況有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