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8 日

隱私、匿名網路與網路審查在這一天發生過的事。每年到了同一天增補一段回看,舊的保留原樣。

2026

門禁與入場時登錄的臉部資料

你在門禁或會員入場時登錄的臉部資料,跟指紋一樣能認出你是誰。中國大陸一位大學副教授在 2019 年 10 月 28 日向杭州市富陽區法院起訴一家動物園,原因是園方把年票的入園方式從原本登記的指紋改成人臉辨識。一審在 2020 年認為核驗方式本身合法,但雙方約定的是指紋入園且園方沒有告知拍照的用途,判園方刪除臉部資訊。2021 年的二審維持判決,並因園方已停用指紋閘門另外判刪除指紋資訊。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把特徵、指紋列入個人資料(臉部算不算特徵是本文的推論),特定目的消失時可以請求刪除(業者因業務必須者除外),被要求掃臉時也可以先問有沒有卡片或 QR 碼等其他方式。

同一天還有

  • 美國總統簽署《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規定網路服務業者接到侵權通知後移除內容可以免責,也禁止規避著作權的技術保護措施。 來源: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
  •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公布 Secure Flight 最終規則,航空公司要先把旅客資料交給政府比對觀察名單,比對結果再回傳給航空公司。 來源:Federal Register